◤ 共同供應契約訂購流程
電子採購系統
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速中央機關集中採購電子化推動方案」之執行,自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起,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及國營事業訂購共同供應契約各項商品(油品除外),應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採電子下訂方式處理〔相關採購步驟請參閱訂購Q&A第1題〕。上述以外之適用機關可用傳真通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向立約商訂購。
查詢採購項目
傳真採購 檔案下載 點選「檔案下載」,下載「訂購單政府版」並逐欄填寫,請記得加蓋訂購機關之印章。 傳真採購 立即傳真訂單 依據訂購單上的傳真號碼,傳真至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付款、驗收 不需開標、簽約、任何手續費,只需於收貨後三十日內 自行辦理驗收,並於驗收合格 後付款予廠商。 Tel:+886-2-8228-6983 / Fax:+886-2-2226-6983 / 地址:23557 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669號3樓(元隆捷運雙星B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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